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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

排雷预警:超蝙超无差,贝蝙X亨超

Summary:布鲁斯去年圣诞节的时候甩了他的男朋友;今年他终于克服自己的顾虑准备重新追回克拉克的时候,却被告知他的前男友要跟别人表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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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Last Christmas I gave you my heart去年圣诞节我将心交给你

But the very next day you gave it away但是第二天你就弃我而去

This year今年

To save me from tears为了不再流泪

I’ll give it to someone special我将会把我的心交给一个特别的人

01.

“我决定了!我要跟他告白!”

“What?!!”

02.

克拉克是在去年圣诞节的时候,在他被相恋五年的男友甩了的时候,遇见的蝙蝠侠。

当时他正经历着人生中最大起大落的一个圣诞节——先是向男友求婚,度过了一个火辣的夜晚,然后第二天就被男友用一张支票给赶了出去。他甚至是让他的管家来递那张支票!根本就没有再见到他的打算!

他试图向布鲁斯——就是他的前男友,对,没错,就是那个英俊性感、绯闻对象能从哥谭排到北极的、被称为“土豪中的战斗机”的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索要一个解释,结果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他居然说:“宝贝儿你那活儿挺不错的,跟你在一起也挺轻松的,但是吧,结婚?这就有点过了,布鲁西宝贝儿可不会为了堪萨斯的小麦苗,而放弃一整片性感的玫瑰花林~”

他居然说他“小”?!拜托,虽然他们两个不分上下,可是小不小你他妈心里还没点B数吗?!布鲁斯·韦恩,你个大屁眼子!

克拉克以为是进展太快吓到了布鲁斯,还不停地向他道歉,结果那个混蛋,那个混蛋!他居然从卧室里拉出一个女人,还说什么“他就喜欢这样的”,他他妈的抱着那个女人就开始亲,激烈得差点就在克拉克面前干了起来。为什么说差点,因为克拉克气氛的揍了一拳布鲁斯英俊的下巴后就跑了。

克拉克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小女人,他不会哭哭啼啼的哀求布鲁斯,但那也不代表他有一颗钢铁心脏!

唉,他好像真的有一颗钢铁心脏......

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他真的很爱布鲁斯!他真的很伤心!

那天,他离开韦恩庄园,在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哥谭大学附近的一个小酒馆,从早喝到晚。虽然酒精对他并不能起作用,但加了几滴康斯坦丁给他求婚壮胆用的、从路西法的酒吧里不问自取来的“地狱C₂H₆O”后,钢铁之躯终于也有了微醺的感觉。

总而言之,等他喝的一塌糊涂从酒馆里晃晃悠悠出来的时候,一不小心,就吐在了蝙蝠车上......

03.

布鲁斯是在哥谭一个小酒馆里遇见克拉克的。

那个时候,他的小记者还只是哥谭大学的一个学生,会在那里出现是因为他在那里兼职调酒;而布鲁斯,那时候的他当然不是布鲁斯·韦恩——他只是哥谭一个普通的小混混——为了调查一宗大学生自杀的案子而追查到那里。

布鲁斯不相信一见钟情,然而当那个蓝眼睛男孩儿向他露出一个仿佛蘸了蜜的笑容时——他的确听到了自己凌乱的心跳。

后来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顺理成章:新闻专业的克拉克也在追查那一宗案子,布鲁斯以“火柴··马龙”——蝙蝠侠的线人的身份,与克拉克一同解决了案子。在这期间,他被这个男孩儿的正直、诚实、善良以及时不时在他面前露出的可爱举动所吸引,转而以布鲁斯·韦恩的身份进行追求,终于在克拉克大学毕业那年,他们确认了关系。

在他们恋爱第五个年头,快要步入第六年的时候,在第五年的圣诞节,克拉克向他求婚了。

年轻人当时单膝跪地,他身上穿着布鲁斯某次跟他一起逛街时买的修身毛衣,身上的古龙水是跟布鲁斯同款的木质冷香,一向自信的脸上出现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那双蓝的过分的眼睛里,是毫不掩饰的炽烈的爱意。

“这座城市居住着八百多万人,其中一半是男性,也就是四百多万人;年龄上适合和你交往的......理论上来说,大概有三分之一,当然,实际上会更多;鉴于布鲁斯·韦恩的身份,这三分之一中能吸引到你的可能不多,但至少有一半是适合布鲁斯·韦恩的审美,能吸引到你的;然而在这六十万人中,小镇男孩居然能够遇见哥谭王子,这本身就是一种奇迹——来自命运的奇迹。所以,布鲁斯·韦恩先生,你愿意再给我一个奇迹吗?让我给你一个家!布鲁斯,我们结婚吧!”

布鲁斯无法在这样真诚的蓝眼睛下说不。

属于布鲁斯·韦恩的那一部分在催促他赶紧答应男友的求婚,然而蝙蝠侠却在制止他的进一步行动。

两相争执之下,布鲁西宝贝脱颖而出——直接把克拉克拐到了床上。

而那一晚后,蝙蝠侠占了上风,让他做出了让自己后悔万分的事——他甩了克拉克。

现在,他的前男友,在蝙蝠侠的面前,居然说要跟另一个人告白?!

......Fuck!

04.

鉴于克拉克对自己那位黑漆漆同行的了解,克拉克在吐完的那一刻立马就清醒了。

废话!一抬头就看到驾驶座上蝙蝠侠那阴森森的不赞同的目光,超人也会被吓飞的好吗!

在那一秒内,克拉克想到了千万种自己的下场,比如,用他这个人给变蝙蝠车做清洁;比如,吊在哥谭的最高建筑韦恩塔上;比如,被蝙蝠侠吸干血?话说最后这个有可能实现吗?

万万没想到的是,蝙蝠侠不仅没让他赔钱(虽然他似乎也赔不起),还给他买了解酒药,纵容他挂在自己身上耍酒疯(超级大脑可是把这一部分记得清清楚楚),还让他呆在蝙蝠车里,跟着蝙蝠侠夜巡,最后,他还给克拉克找了家安全旅馆,避免了他露宿街头的惨况。

为了感谢蝙蝠侠,克拉克在第二天晚上找到了蝙蝠侠。他以为蝙蝠侠会拒绝他带来的咖啡,结果却是他坐在蝙蝠车里啃着蝙蝠侠提供的甜甜圈,而蝙蝠侠则在外面把一伙阿卡姆原住民打包扔给GCPD。

这不禁让他有了一种“你(克拉克)负责貌美如花,我(蝙蝠侠)负责赚钱养家”的错觉。

正所谓,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那一晚之后,哥谭的反派们发现,他们哥谭大蝙蝠的身边,跟了只脾气火爆的大号知更鸟。

05.

蝙蝠侠的责任、哥谭的堕落阴暗、瑞秋的话、一幕又一幕无法阻止的悲剧都在制止他:不要再靠近那个小太阳了!

然而这是不可能。

他能把逃出阿卡姆的精神病抓回去一次又一次,但却不能把跟着克拉克的脚步收回来。

他坐在酒馆的角落里,看着他的太阳被一杯又一杯的伏特加浸湿。他想上去夺走他的杯子,可是该死的蝙蝠侠的意志力制止了他。

直到克拉克吐在了蝙蝠车的车盖上。

老实说,他曾经设想过怎么把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告诉克拉克,但没想到蝙蝠侠和克拉克的见面会是......这么的,尴尬......

不过,幸运的是,自那以后,克拉克和蝙蝠侠建立了奇迹般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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